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機關各司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加快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和礦業發展方式,部組織修訂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現予以印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發揮《技術目錄》的政策導向作用。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技術目錄》,采用經濟、行政、法律、技術等多種手段,督促企業認真執行《技術目錄》,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效率和水平。
二、切實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按要求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準入管理,新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不得采用限制類和淘汰類技術,已采用限制類技術的,應督促企業加大改造力度,逐步淘汰落后產能。
三、國土資源部將根據宏觀調控需要,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資源利用技術發展狀況,適時調整修訂《技術目錄》。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秶临Y源部關于印發〈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的通知》同時廢止。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