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聯合省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露天礦山開發與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省露天礦山,特別是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和重要交通干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范圍等“三區兩線”周邊露天礦山的開采與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部署。
河南省明確,要統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礦產資源開發,在守好生態紅線、保住安全底線的同時,保障經濟社會對礦產資源的需求,努力做到管得住、保安全、供得上。
河南省要求,從規劃源頭抓起,“三區兩線”及特定生態保護區禁止開采范圍不明確和需要進一步優化礦產開發布局的縣,要在6月底前完成補充完善工作。嚴格控制露天開采建材類礦山總量,按照“減多增少,總量平衡”的原則,推動資源整合和礦山企業兼并重組。嚴格露天開采建材類礦山規模和安全條件準入,新建建筑石料類礦山儲量規模不得小于1000萬噸,開采規模不得小于每年100萬噸,礦山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00米。
河南省強調,堅持先勘查后開發原則,整體出讓礦產資源,防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現象,同時要在出讓時以合同方式約定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違約責任。已設小型和安全距離不足300米的建筑石料類礦山,要在2020年底前全部關閉退出。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快環境恢復治理,新建礦山必須建成綠色礦山,已建成礦山在2020年底前要全部達到綠色礦山標準。